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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教处岗位职责

发布时间:2016-09-25 12:00 作者:admin

岗位

职责

处长

主持宣教处全面工作。分管如下工作:

1、负责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。牵头制定处室工作计划,抓好督促、落实,并及时组织总结讲评。传达上级指示,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,及时向上级及主管部门请示、汇报部门工作。

2、负责学院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协助党委制定学院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、形势政策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举办教师、干部学习班、研讨班、培训班;协助组织学生政治学习及“两课”教学。

3、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和舆情监控。负责对外宣传材料的审定、发布,协助组织大型对外宣传活动。

4、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、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。负责校内出版物、重要报告会、大型活动的审批。

5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副处长

协助处长开展工作。分管校内宣传、院报编辑、新媒体建设和表彰奖励工作。

1、负责校内宣传。对学院校园网主页信息进行审核把关,对各部门的网站建设内容进行指导、统计分析和考核评比;组织全院宣传队伍进行业务培训。

2、担任院报执行主编,指导、督促办好《警察学院报》。

3、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表彰奖励工作。及时宣传先进典型。

4、负责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。

5、协助处长制定处室工作制度和相关文件。

6、协助处长完成其他工作。

宣教处专干

1、协助处领导具体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、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。

2、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摄影,参与部分宣传报道工作。

3、协助处长组织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思政理论课题的申报;协助处长联系、接待校外新闻媒体。

4、及时汇总宣教工作信息;协助做好各部门的信息统计分析和考核评比工作;协助开展学院教职工的表彰奖励工作。

5、做好宣教处内勤及相关文字材料的草拟、准备工作;做好宣传处文件和学院宣教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和管理工作;管理好办公设施及宣传用品。

6、完成宣教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宣传干事

1、 编辑、出版《湖南警察学院报》并组织发行;做好院报记者站记者、通讯员的选拔、录用、培训和管理工作。

2、 协助处领导做好学院舆情监控,协调指导教职工舆情信息员和学生舆情信息员开展工作。

3、 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,做好服务、协调、联络,做好新闻稿件的收集、整理和修改工作。

4、 负责学院教育政务网的维护、更新,及时统计、上报学院正面报道情况。

5、 筹建、维护学院官方新媒体(如微信、微博)。

6、 完成宣教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