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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警察学院关于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12-05-30 12:00 作者:admin

为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应急常识,切实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应急避险以及自救互救能力,依照省教育厅转发的湖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湘应急办发(201281号文件的统一部署,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定于2012528日至63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主题为“普及应急常识,提高应急避险能力”的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。为确保此项活动有效开展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    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坚持以人为本,结合我院特色,充分发挥公安院校在面临各类灾害性事件中自救互救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服务社会功能,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,提高全院师生应急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,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。

二、    组织领导

成立湖南警察学院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。院党委书记罗国文、院长林少菊任组长,党委副书记刘劲青任副组长,其他党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;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政治部,刘劲青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,政治部副主任李友权任办公室副主任。院属各部门负责人及杨菁、龙小芾、黄尚文、陈卫泽、钟广慧、关中烈、曾遥为办公室成员。

三、    宣传内容

常见突发事件的种类、特点及危害,以及基本的防范措施,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常识。

四、    具体实施

1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应急常识。宣教处、团委、后勤管理处及各部门在宣传周期间,要利用校园网、广播站、院报等各类媒体,广泛宣传地质灾害、气象灾害、火灾、常见传染性疾病的特点和危害,以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。

2、法律系、治安系须通过校园网或制作宣传展版,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并结合学院情况,制定相关应急预案。

3、后勤管理处、学生工作处需联合在师生中开展一次疾病预防与常见应急知识讲座;院团委需在师生生活密集区,展出2块宣传展版,宣传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,悬挂2条宣传横幅,营造应急宣传氛围;保卫处要与消防支队联合开展一次师生紧急避险演练。提高我院师生在面临各类应急性事件时自救互救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快速反应能力。

   4、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结束后,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情况,于64日前形成总结材料,通过OA系统报送政治部宣教处。宣教处汇总后,报省教育厅办公室。

五、活动要求

1、提高认识、加强领导。普及应急常识是有效防范各类突发事件、提高应急避险能力的重要途径。院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切实组织好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。

2、精心组织、周密安排。院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,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,创新宣传方式,明确任务分工,抓好落实,务求实效,确保活动有效、有序、安全进行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湖南警察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