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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人事处(教师发展中心)岗位职责

发布时间:2016-09-25 12:00 作者:admin

岗位

工作职

处长

一、主持组织人事处全面工作。

二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方针政策。

三、负责组织学院有关人事工作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。

四、负责组织人事处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总结。

五、定期召开处务会议,传达和贯彻党委和政治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六、督促检查本部门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。

七、深入教职工调查研究,听取对学院人事安排、福利、津贴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为院党委决策当好参谋。

八、承办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副处长

协助处长做好组织人事处的全面工作,负责做好干部任免等具体工作。

调配专干

负责学院人事调配;机构编制管理;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及管理;年度考核等工作。

社保专干

负责学院聘请人员管理、全校教职工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等工作。

劳资专干

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管理、各类津贴的审核发放及学院警察基金会会员信息管理与服务、优抚慰问。

干部监督及人事档案管理岗位

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信息的录入和管理、学院教职工的出国(境)证件管理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、人事档案信息查询及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。

干部信息管理及内勤岗位

学院教职工的基本信息管理、政工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、警衔管理、及人事处内勤。

师资科

一、参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。

二、及时更新师资库,定期分析师资队伍年龄、职称、学历、学缘等结构,提出建议和措施,为院领导、各部门准确提供各类师资数据。

三、组织新进教师试教,负责组织新任教师岗前培训,为新任教师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。

四、负责省、院两级优秀教学团队、教学名师、教学能手、青年骨干教师、学术名师、学术骨干教师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立项、中期检查和验收评审及其相关经费的管理。

五、负责教师实习、挂职锻炼、进修、培训、访学等工作。

六、做好教师高级职称职数申报、制订职称工作方案、对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、组织职称申报材料、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测评并公示、及时跟踪职称评审动态以及学院中级职称评审、初级职称认定工作。

七、协助组织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工作。

八、建立和完善师资档案。

九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