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推荐和评选2008年学校师德标兵、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》精神,经部门民主推荐,全校教职工评选,政治部、教务处、学工处负责人联席会议评审,校党委研究决定:王晓虹等22名同志分别为学校师德标兵、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(优秀指导员)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。
评奖类别 |
姓 名 |
所在部门 |
评奖类别 |
姓 名 |
所在部门 |
师德标兵 |
王晓虹 |
政教部 |
师德标兵 |
黎亚薇 |
法律系 |
优 秀 教 师 |
罗 维 |
基础课部 |
优 秀 教 育 工作者 |
喻继贤 |
教务处 |
罗朝晖 |
法律系 |
魏利华 |
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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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娟娟 |
刑技系 |
王 鑫 |
科研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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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云波 |
法律系 |
徐丽清 |
政治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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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红梅 |
治安系 |
来国清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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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志国 |
公管系 |
优 秀 指导员 |
李 胜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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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蓉英 |
政教部 |
杨 菁 |
公管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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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群翼 |
侦查系 |
黄亦飞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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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典型 |
计算机系 |
柳 晔 |
计算机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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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 洁 |
警体部 |
杨元花 |
学工处 |
教职工如果发现上述同志在思想作风、生活作风、工作业绩等方面存在问题,欢迎通过信函、电话或到校纪委、政治部反映。通过信函、电话反映情况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,对匿名信,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。所反映的问题,必须真实、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,串联诬告。
受理时间:2008年7月13日-7月20日
受理单位:校纪委、政治部
受理人:何爱梅、刘武阳
监督电话:13787099016 13908473012
政治部
2007年7月13日